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
职工债权公示程序
(2018)威华东破管字第5-6号
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华东重工公司)因资不抵债,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:经区法院)于2018年9月25日作出(2018)鲁109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受理华东重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。经区法院于2018年9月26日作出(2018)鲁1092破5号决定书,指定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担任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(以下简称:管理人)。
经管理人调查,华东重工公司尚欠职工杨晓东经济补偿金债权3333元,2013年3月工资债权1900元,两项共计5233元;尚欠职工于建江经济补偿金债权3401元,2013年3月工资债权1700元,两项共计5101元,共计尚欠两人职工债权10334元【详见附表1-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(四)】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。公示方式: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(http://pccz.court.gov.cn/pcajxxw/index/xxwsy)和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网(http://www.jiaodonglawyer.com/)公布。公示日期至2020年6月12日止。同时向华东重工公司代表人、职工代表送达。
职工、华东重工公司、其他债权人有异议的,应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(2020年6月15日前)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,管理人对异议进行复查,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异议人;若对管理人通知的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,异议人可以向经区法院提起诉讼,由经区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判。异议人也可以直接向经区法院提起诉讼,由经区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判。异议期满,若无人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,视为对管理人的审查意见无异议。
特此公示。
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
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
附:1、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(四);
2、管理人联系方式:
徐国荣律师,联系电话:13606319577;
罗仁军律师,联系电话:18363138576。